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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路怒跟踪烧车 被判刑罚追悔莫及

临沭法院 2021-05-02

当你在路上被别车时,你会怎么办是生气之后冷静处理还是怒火中烧狂按喇叭有个脾气暴躁的小伙儿在被别车后竟然跟踪他人回家并把车烧毁近日,临沭法院审结了这起故意毁坏财物案被告人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案件详情


2019年12月的一天,严某驾驶其轿车由北向南沿临沭县某超市门前道路前进,恰好遇见驾驶二轮摩托车的赵某,道路狭窄,两人却是秉持着“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态度,谁也不让谁,最终赵某被别停。严某随即打开车窗辱骂赵某,接着驾车而去。赵某此时心中不忿,觉得丢了面子,决心报复严某。于是他悄悄跟踪上了严某,并摸清了严某位于临沭县某小区停车的位置。确定了严某车辆的具体情况后,赵某便决定实施他的“报复计划”。12月4日晚23时许,赵某驾驶其踏板摩托车至严某停车位置,将提前准备好的汽油浇在严某车辆并点燃,致使严某车辆被完全焚毁。经鉴定,车辆损失价值为15万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赵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赵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从轻处罚;构成自首,可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小编有话说


本案的导火索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个别车行为,双方在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下本可以避免,但因双方较劲,加之被告人赵某冲动行事枉顾法纪,最终使其深陷囹圄、追悔莫及。本案的受害人严某为逞一时口舌之快,别车之后还辱骂他人,落得个可悲可叹的结局。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路怒不可取,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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